2015年1月25日柳州市前锋俱乐部迎春杯钓鱼比赛章程
一、主办单位
柳州市钓鱼协会
柳州市前锋俱乐部
二、承办单位
柳州市羊角山垂钓训练基地
三、赞助单位及个人
香港名人堂公司赞助钓竿3支,金装炮台3支(抽奖用)
蒋强赞助1000.00元
陆正祥赞助10件啤酒(抽奖用)
罗建国赞助价值1500元渔具一批(抽奖用)
韦仁孟赞助500.00元
廖战喜赞助500.00元
吴英强赞助200.00元
张建祥赞助200.00元
其他赞助待定
四、竞赛日期
2015年1月25日星期天,早上8:00报到,8:30准时抽签
五、竞赛地点
柳州市羊角山垂钓训练基地,基地联系人:阿宗13978023616
地址:柳州市羊角山路15号.羊角山牛奶场内
六、参赛单位及个人
仅限柳州市前锋俱乐部的新老会员报名。
七、比赛项目
(一)3.6米手竿钓对象鱼项目:鲫鱼总尾数赛;
(二)3.6米手竿钓混合鱼项目:混合鱼总重量赛;
八、比赛规则
1、比赛前一切钓具不得入水。
2、竿长不得超过正负5公分,线组不得比竿长出正负30公分,鱼钩限用无倒刺的,钩数不得超过两枚。
3、参赛钓具一律按规定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支以上的钓具同时下水垂钓。钓饵自备,不准使用虫饵、活饵、毒饵及棉花拉拉糊、水晶饵、麻团、浮水颗粒状钓饵。不得传递饵料。一经发现罚加3分,并须改正合格方可参赛,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比赛中参赛人员一律自钓,自取,自存不得随意离位。
4、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用的钓具中的任何部位不得带饵下水。违反者加罚3分。
5、比赛中参赛人员抛线限定正前方,不得影响他人,违反者加罚3分。
6、比赛中严禁越位抄鱼,一经发现,加罚3分。严禁鱼串护,一经发现,当场比赛按无钓获处理。
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钩、漂超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装入鱼护,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量运动员不得围观。
8、每场鱼获必须计量,如不计量视为本次比赛自动放弃成绩和获奖权。死鱼一律不记成绩。
9、参赛人员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指名。
九、计分办法
1、以大区换位,小区积分。倒积分方式计算积分,大包围以积分计量排名,个人四场成绩总积分之和。
计算排名,积分相同者,比小分,再相同,比最高尾数。再相同,比最高综合鱼重量,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2、比赛历时1天,共进行四场比赛,每场比赛用时80分钟。
3、比赛分区循环进行。即:钓综合鱼2场;钓鲫鱼2场。运动员按报名顺序抽取第一场钓位号,每场比赛结束后重新抽定下一场的钓位号,大边不能重复座。换位时听从指挥统一换钓位。
4、手竿钓对象鱼总尾数赛以鲫鱼、荷花鲤、鲤鱼尾数为成绩依据(其它鱼不记成绩);
5、手竿钓混合鱼总重量赛以鲢鳙除外的养殖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
十、报名办法与奖励办法
(一)报名办法
(1)参赛运动员可到前锋俱乐部报名;联系人:罗建国13517729650。
(2)必须以实名制报名。
(3)年龄未满18岁或超过70岁的,不接受报名。
(4)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4日20:00止
(二)奖励办法
1.按实际参赛人数50%奖励
第一名:800元+奖牌一座
第二名:500元+奖牌一座
第三名:400元+奖牌一座
第四名:300元+证书
第五名:200元+证书
第六名:200元+证书
第七——第十五名各:100元。
本次比赛按30人计算,奖励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而增减。
十一、费用说明
(一)参赛人员往返旅费自理;
(二)参赛人员需每人交纳100.00元参赛费(包括午餐及饮用水);
(三)组委会提供竞赛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四)参赛资格一经确认,必须在报到时缴纳所有费用,到时因事不能参赛者报名费不退。
(五)比赛费用(收支)赛后公布于柳州钓鱼论坛
十二、裁判员
总裁判长1人、分区裁判每区1人、记分裁判1人。
十三、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
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
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请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柳州市前锋俱乐部迎春杯钓鱼比赛组委会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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