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12时起至6月1日12时,柳江河将禁渔2个月。记者从柳州市畜牧水产兽医局了解到,柳州市政府下发的禁渔期间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禁渔期间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网鱼、钓鱼及捉捞鱼虾、螺蛳、贝类等),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
据悉,为让水生动物在4月至6月的繁殖期里得到保护,从今年起,珠江流域的主干流每年都要实施2个月的禁渔期。柳州市的禁渔范围是柳江(含融江)干流:上起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乡三江汇合口(都柳江、浔江、融江),下至柳江县白沙乡和来宾市象州县运江镇交界处,全长约400公里。
禁渔期间,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销售江鱼,有关部门将对码头、水上停泊点、市场管理进行严格把关,努力实现“江上无生产渔船,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江鱼”的“三无”管理目标。
针对渔民生活困难问题,柳州市将把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渔民纳入低保,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生活确实困难的渔民,可以获得适当的临时困难救助。以捕鱼为生并在渔船上生活的渔民,要将渔船暂时停靠岸边2个月。
为了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柳州市还设置了几个举报电话。上班时间:0772-2815224(柳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2853959(柳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2623019(柳州市水上综合执法大队)、2636969(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非上班时间:由政府热线12345转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