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羊角山阿宗 于 2018-4-21 16:30 编辑
柳州市钓鱼协会“三月三”交流赛章程 一、赞助方: 柳州市钓鱼协会赞助:1000元。 蒋强先生赞助:1000元。 羊角山俱乐部热心钓友廖先生、罗先生、沈先生共同赞助:1000元。 二、主办方:柳州市钓鱼协会 三、承办方:柳州市钓鱼协会 四、比赛地址:柳州市羊角山垂钓基地。本场比赛两场综合鱼重量;两场对象鱼池(尾数),饵料自备,不准使用浮水颗粒、米饭、米糊、拉拉糊、白饵、及有毒鱼饵、活饵及其它有害鱼类生存的诱钓物质。 五、比赛时间:2018年4月22号一天。上午9:00分抽签。抽签顺序按交费报名表先后顺序抽签。最后一名参赛选手抽完签15分钟后,抽签环节完毕,未到的参赛选手按放弃参赛处理,不允许代抽签。报名费不退,请参赛的选手提前做好准备。 六、报名相关:欢迎钓鱼爱好者(限18--65岁)报名参加,报名费200元/人,以收到报名费为准。由比赛组委会负责供应参赛者中餐和饮用水一份。 七、报名方式:报到柳州市兄弟渔具店 地址:柳州市羊角山路15号 ,羊角山垂钓基地,联系电话:13978023616阿宗。 八、报名开始时间: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九、比赛项目:一天四场。3.6米手竿钓对象鱼池(尾数)两场,每场80分钟;3.6米手竿钓综合鱼计重量两场,每场80分钟,除(鲢、鳙)鱼之外的养殖鱼种的总重量为成绩依据(死鱼不计成绩)。比赛以大区换位进行。 十、奖项设置: 第一名:36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600元 第五名:400元 第六名至十名:各300元 第十一至十八名:各200元 奖金分配以60人计。奖励赛人数的30%;奖金分配以当天实际参赛人数上下浮动。 十一、相关规定: 1、参赛钓具自备,限用3.6米手竿(正负5公分)。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一支。 2、准许交替使用钓具,但不得两套以上钓具同时下水垂钓,运动员必须手持钓竿手把垂钓。 3、非比赛时间严禁线组入水。 4、运动员使用线组全长不得超过竿长0.30米。钓钩下端至漂座距离不得小于0.60米,禁止飞铅,漂座底部处主线至漂尾尖的长度不得大于50厘米。检查阶段违反者加3分鱼护清零。改正后方可进行比赛。 5、运动员必须使用无倒刺鱼钩比赛,单子线只能绑一个钩(一个钩指一个钩尖的钩),钩数总数不得超过2枚。 6、运动员必须挂立漂单漂正规抛竿垂钓,漂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除浮漂外钓组上不得有其他可浮于水面的辅助装置。 7、比赛期间,严禁以任何形式交换或传递饵料。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所有的钓具任何部位不得沾带饵料入水,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水中抛放诱饵,禁止毁窝。违者直接取消所有成绩。 8、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应坚守自己的钓位,有事需离开钓位和归位时,必须经当区裁判员确认;比赛期间禁止换人。 9、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遇有危害比赛正常进行的情况出现时,裁判长有权提前终止比赛。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垂钓,收竿将线组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为无效鱼。 10、比赛结束后,运动员原地等候计量,未计量前,不得提动鱼护,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比赛成绩经本人签字验证确认后,成绩方有效,成绩确认有效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11、比赛各场次间,运动员应带好各自钓具,听从号令统一换位。 12、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向赛池内泼水和乱丢脏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离开钓位前必须将当场比赛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品投放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13、比赛中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故意造成鱼类死伤。死鱼不计成绩,各种形式故意伤害鱼体者视为违规行为。 14、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临位的分界延长线范围内为准,钓位箭头延长线的正前方为中心垂钓点。手竿比赛垂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15、运动员须品行端正,文明垂钓,遵守赛场管理制度,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工作,听从裁判员的现场指挥。 16、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 (1)警告。(2)罚加该场比赛成绩3分。(3)取消比赛成绩: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总裁判长批准,取消本场比赛成绩。 十二、本次活动,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质的意外风险,建议个人自行购买保险。组织方不对活动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包括人身、随行工器具、随身钱物、渔竿等等。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客观因素,审慎关照身体以及随身贵重物品,风险自负。赛事组织方不对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章程最终解释权为本赛事组委会 柳州市钓鱼协会 2018年4月21日
|